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電子郵件信箱
chilung@adi.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19樓19A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19樓本署收件處
履約期限
自民國112年1月1日至民國113年12月31日。如決標日已逾委託工作期限之始日者,始日以決標日之次日起算。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契約參考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並依機關需求訂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設立且合法納稅之公司、財、社團法人、公私立大學及研究機構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收受投標文件時間:
※採書面投標者請於上班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及下午1時30分至5時內送達。
※採電子投標者應利用網址:http://web.pcc.gov.tw/ 投標。
※逾截止期限者視為不合格。
※不允許大陸地區廠商、第三地區含陸資成分廠商及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公告之 陸資資訊服務業參與。
二、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1年11月27日前,以書面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1年12月8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三、本案採購標的如有疑問請洽詢業務承辦人魏岐龍(電話:02-23808214);本案採購程序如有疑問請洽詢秘書室事務科駱舜文(電話02-2380818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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