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忠孝西路1段66號20樓
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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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ANZTEC第4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保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03.符合GPA第3條規定之除外事項-為維護公共道德、秩序或安全而採取之必要措施。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總計新臺幣柒億元(700,000,000元)整,自114年至115年,以本案公告內容範圍為上限。本署得視當年度工作執行及預算核定情形,以本案公告之項目範圍內及原契約價格,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1樓(103會議室)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基於採購交易安全及擔保廠商依約提供服務,新臺幣伍拾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5臺北市松山區民生東路四段133號2樓
其他:履約期限
自本署於政府電子採購網公告之決標日為起始日起算一年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本採購非工期一年以上的工程採購,且廠商報價已將資通訊服務業薪資年增率納入考量。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依公司法設立之公司、登記有案之法人、依法設立之營利機構
2.投標廠商聲明書。
3.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投標第七組廠商適用)
特定資格:
1.投標第一組至第七組之廠商應提出通過國際資訊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或國家標準CNS27001之證書。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例如:結算證明書、授權證明書、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訂購單等。(投標第七組廠商適用)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114/08/25本次招標第1次更正公告
說明如下:更正投標須知第27點(五)(六)、第56點(七)
一、特定資格及證明文件(投標第一組至第七組廠商適用)廠商應提出通過國際資訊安全管理標準ISO27001或國家標準CNS27001之證書:
1.該證書於資格審查日時應在有效期內。
2.投標第二組之廠商,證書須顯示出SOC中心在驗證範圍內。
二、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內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檢附者依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規定,不予決標。(投標須知第50點)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數位發展部數位產業署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