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科技大樓擬汰換既有類比監視器(含線材)計92組,本標案含新增部分至少需150組網路監視系統(IP CAM)及其設置所需相關設備及線材,以優化本大樓安全設施。本案以統包方式辦理採購,由得標廠商負責細部設計,並將設計成果履行實現,期能貫徹設計理念、激發廠商創意、提高廠商引進技術誘因及發揮廠商履約能力等。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2樓臨時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秘書處採購科。專人送達: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因字數限制)請參見附加說明或需求說明書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其他詳投標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履約期限為:細部設計自決標次日起10日曆天完成;細部設計核定通知廠商次日起120日曆天完成安裝及測試,餘詳需求說明書。
●本案招標文件採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下載。
●投標廠商對採購內容有任何疑問者,請洽科技大樓管理會管理小組李小姐,電話:02-2737015。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部秘書處林小姐,電話:02-27377283。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 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 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納稅證明:
(1)營業稅繳稅證明(本項適用於依營業稅法須報繳營業稅者之情形):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之納稅證明文件代之。
(3)以上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免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其他詳本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本採購案係依「科技大樓管理會設置要點」及行政院備查函辦理,由管理組設之服務機關「科技部」為代辦機關,並由「科技大樓管理會管理小組」為洽辦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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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更正公告:更正需求說明書部分規格、數量(異動部分以紅字標示)。
第2次更正公告:更正需求說明書部分規格(異動部分以綠色標示)。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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