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y-025 已決標公告

「第七屆臺菲次長級科技會議」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科技部 決標日:107/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茵康國際會議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000,000
原始預算
$ 2,050,000
底價金額
$ 2,0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科技部
機關代碼 A.2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77283
機關代碼 A.27
單位名稱 科技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77283
傳真號碼 (02)27377249
電子郵件信箱 pilin@m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次,辦理第七屆臺菲部長級科技會議,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其他詳投標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文件可採下列二種方式,擇一領標。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自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洽本部秘書處採購科(17樓)領取電子檔。 ●投標廠商對採購內容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部科國司施先生,電話:02-27377151。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部秘書處林小姐,電話:02-27377283。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 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 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其他詳本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科技部
機關代碼 A.2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77283
機關代碼
A.27
單位名稱
科技部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聯絡人
林小姐
聯絡電話
(02)27377283
傳真號碼
(02)27377249
電子郵件信箱
pilin@most.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1次,辦理第七屆臺菲部長級科技會議,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05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13 17:00
開標時間
107/12/14 09:30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其餘詳招標規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其他詳投標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文件可採下列二種方式,擇一領標。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自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洽本部秘書處採購科(17樓)領取電子檔。 ●投標廠商對採購內容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部科國司施先生,電話:02-27377151。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部秘書處林小姐,電話:02-27377283。 ●廠商資格摘要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 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 網址http://gcis.nat.gov.tw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其他詳本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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