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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未來後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項目為符合採購目的之項目並以標餘款作為金額後續擴充之上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採購科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06號17樓採購科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90日曆天內竣工,其餘依契約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檢附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影本)或室內裝修業(檢附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2.納稅證明。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其他詳本須知第82點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本案招標文件可採下列二種方式,擇一領標。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web.pcc.gov.tw)。
【2】現場領標自即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洽本部採購科(17樓)領取電子檔。
●投標廠商對採購程序有任何疑問者,請洽本部秘書處採購科宋小姐,電話:02-27377283。
●投標廠商如需現場會勘,可於上班時間電洽本案委託技術服務廠商陳小姐,電話02-2756229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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