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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n510345@stsp.gov.tw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台
開標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2樓202會議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科學園區作業基金南科管理局403專戶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認廠商有基本營運財務能力。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為確保勤務人員能正常領導工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台
履約期限
自111年7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檢附資料
1.押標金:新臺幣500,000元整。
2.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3.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4.投標標價清單(含報價明細表)【投標檢附,未檢附或未填寫總價欄位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5.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檢附者及未填寫投標總標價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6.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未檢附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7.餘詳招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 //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紀小姐收。
三、本案押標金:新臺幣500,000元整、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及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等。
六、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3。
七、本案於111年5月24日修改部分招標文件,依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規定,於原等標期截止前5日變更招標文件內容,得免延長等標期限,變更內容如下:
1.本案履約期間為1年6個月,約定廠商須按季打蠟1次,共需打蠟6次,招標文件中「投標標價清單報價明細表」貳之一「打蠟工作」誤植為4次,修正為6次。
2.並同更正原上傳之招標文件,更正文件: 05.報價明細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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