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6)5051001分機2119;2108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cooker@stsp.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園區智慧機器人創新自造基地計畫建構新創生態系與加速器委託專業服務案(第2分項計畫)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類型
前瞻基礎建設計畫
採購資料: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金額
18,667,000元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台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02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03 10: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202會議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台
其他: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2年(履約期程24個月)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使用國庫支票之機關學校免附之)。
【請投標廠商注意: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6.服務建議書1式15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7.餘詳投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及B4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鄭先生收。
三、本案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契約書、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及評選須知等。
六、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限制性招標,並經公開客觀評選採固定金額(新臺幣25,000,000元整)決標方式,取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及決標程序,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5,000,000元整,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5,000,000元整。
七、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3。
八、109年2月4日更正說明如下:
本案訂於109年2月7日(五)下午2時整於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201會議室召開招標說明會。
九、109年2月25日更正說明如下:
【01.外標封】:修正截止收件時間為109年03月02日17時00分。
【03.勞務採購契約】:
修正第五條第(一)項第2款中第一、二期撥款比例及第二期款提送期中報告時程,如下:
(1)第一期撥付廠商契約價金總額修正為30% 。
(2)第二期款撥付規定修正為「第二期款:廠商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送109年度期中報告並提出第2年工作規劃報告初稿15份,期中報告內容至少應含截至109年11月15日各項計畫工作內容之具體成果(其中至少須輔導培育需求說明書內109年度所需培育新創事業家數之80%),以及後續工作重點。經機關核可後,由機關撥付廠商契約價金總額60% (含稅)」。
(3)刪除第九條第(十)項第5款「得標廠商輔導與投資新創並促進創投投資之總家(隊)數未達2家(隊),計10點」。
【04.需求說明書】:
修正第陸條第一項第款產出量化指標第4點內容為「109年協助至少4家新創事業進駐園區,1家成為園區事業」。
【07.投標須知】:
(1)第二十七點內容修正為「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09年03月03日上午10時30分....」。
(2)第七十九點內容修正為「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9年03月02日17時00分前...」。
【08.投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修正為「民國109年03月02日下午17時00分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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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T20:31:3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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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含特別預算:特別預算金額
18,667,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台
開標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2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1樓服務台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2年(履約期程24個月)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使用國庫支票之機關學校免附之)。 【請投標廠商注意: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應加蓋查覆單位圖章始可做為證明之文件】。 4.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5.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6.服務建議書1式15份,其餘投標文件1式1份。 7.餘詳投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及B4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鄭先生收。 三、本案無押標金、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10%、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契約書、投標須知、需求說明書及評選須知等。 六、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限制性招標,並經公開客觀評選採固定金額(新臺幣25,000,000元整)決標方式,取優勝廠商辦理議價及決標程序,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5,000,000元整,採購金額為新臺幣25,000,000元整。 七、廠商得標後印花稅繳納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新化分局,或自行以網路申報開立大額印花稅繳款書(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如有網路申報或印花稅相關問題請洽該分局印花稅承辦人員,聯絡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2404、信箱d0441@tntb.gov.tw、傳真(06)5982153。 八、109年2月4日更正說明如下: 本案訂於109年2月7日(五)下午2時整於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22號)201會議室召開招標說明會。 九、109年2月25日更正說明如下: 【01.外標封】:修正截止收件時間為109年03月02日17時00分。 【03.勞務採購契約】: 修正第五條第(一)項第2款中第一、二期撥款比例及第二期款提送期中報告時程,如下: (1)第一期撥付廠商契約價金總額修正為30% 。 (2)第二期款撥付規定修正為「第二期款:廠商於109年11月30日前提送109年度期中報告並提出第2年工作規劃報告初稿15份,期中報告內容至少應含截至109年11月15日各項計畫工作內容之具體成果(其中至少須輔導培育需求說明書內109年度所需培育新創事業家數之80%),以及後續工作重點。經機關核可後,由機關撥付廠商契約價金總額60% (含稅)」。 (3)刪除第九條第(十)項第5款「得標廠商輔導與投資新創並促進創投投資之總家(隊)數未達2家(隊),計10點」。 【04.需求說明書】: 修正第陸條第一項第款產出量化指標第4點內容為「109年協助至少4家新創事業進駐園區,1家成為園區事業」。 【07.投標須知】: (1)第二十七點內容修正為「公開開標案件之開標時間(依採購法不公開者免填):民國109年03月03日上午10時30分....」。 (2)第七十九點內容修正為「投標文件須於民國109年03月02日17時00分前...」。 【08.投標文件】: 收受投標文件之截止期限修正為「民國109年03月02日下午17時00分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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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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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區智慧機器人創新自造基地計畫建構新創生態系與加速器委託專業服務案(第2分項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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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類911-政府行政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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