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508,374,501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
1.新台幣伍仟萬元整。
2.優良廠商:貳仟伍佰萬元整。(請檢附主管機關已登錄之證明文件)
3.押標金受款人: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工期
機關通知日起3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0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及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以不超過3家為限,各成員中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他成員之基本資格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單獨投標者之基本資格同共同投標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1)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營造業登記證。(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承辦工程手冊。(3)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4)甲級冷凍空調工程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證。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本案採最有利標,已將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納入評選項目
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10年11月4日起至110年11月10日止。
(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
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零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開標時間及地點
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2時00分於本局1樓會議室。
截標時間
110年11月10日(星期三)下午5時00分整。
本案聯絡人
工程請洽林忠烈,招標文件請洽曾佩芷
電話(03)5773311#2512(03)5773311#2522
備註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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