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06)5051001#2537;2139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一樓服務台
開標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二樓2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4臺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二十二號一樓服務台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列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代碼為「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或鑽孔工程業(EZ07010)。」
附加說明
一、投標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列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代碼為「營建鑽探工程專業營造業(E103061)或鑽孔工程業(EZ07010)。)」(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請投標廠商注意:依據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略以: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公司執照政府亦不再核發,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之登記資料投標】。
2.投標標價清單【投標檢附,未檢附或未填寫單價、總價欄位者視為資格不合格】。
3.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簡稱三用文件)【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4.投標廠商聲明書【須蓋投標廠商章及負責人章】。
5.餘詳投標文件。
二、招標文件索取方式: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2.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前,可攜帶隨身碟親洽本局一樓服務台領取招標文件電子檔。
3.來函索取招標文件者請自行斟酌時間,並填妥姓名、地址及索取招標文件之『標案名稱及案號』,另請附上回郵及B4信封(郵票120元)。秘書室採購庶務科 林小姐收。
三、本案無押標金、無履約保證金、無保固保證金。
四、製作契約費用由得標廠商負擔。
五、其他相關說明及規定餘請詳招標文件、投標須知、工作需求說明等。
六、本案履約期限:
1.本案相關作業(含52孔鑽探及報告書提送等)應自決標日次日起55個日曆天內完成。
2.倘因作業需要增加鑽探孔位,依增加數量經廠商與機關確認後增加工作天數。
七、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得參考:
1.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以網路申報印花稅,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
2.如有電腦操作及軟體安裝問題請洽免付費客服專線0800-818388,或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屬各分局。
臺南分局電話(06)2160216分機1125、傳真(06)2119647。
新營分局電話(06)6351141分機3227、傳真(06)6324233。
安南分局電話(06)2565148分機322、傳真(06)2462921。
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401、傳真(06)5982153。
佳里分局電話(06)7224178分機308、傳真(06)721286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