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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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開標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1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7臺中市西屯區中科路2號2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交通號誌安裝工程業(E603080)或交通標示工程業(EZ06010)或交通標誌器材批發業(F113090),應檢附資格證明文件詳「廠商參標繳驗證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屬開口性質,以最低標、總價決標,單價訂約,契約中不含預估需求數量。契約金額固定為新台幣980萬元,本採購案之各項目單價預算金額請詳空白標單,各項單價依本機關原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各項目預算單價乘以預估數量之總合比列調整,施作數量及地點依甲方指派。
其他:
一、「審查表」:請自行核對所需檢附資格證明文件,填妥基本資料後併資格證明文件置入標封內。
二、「出席開標(議價、減價)證明書」:切勿置入標封內,填妥資料後加蓋公司、負責人印章由出席開標代表、代理人(含公司負責人)出示本證明書及身分證明文件手持至開標會場以供本局查驗,未出示者不得進入開標會場。廠商未到場或有視同未到場情形者,即喪失比價及減價之權利。
三、「押標金單據領回收據」:切勿置入標封內,由出席開標代表、代理人(含公司負責人)手持至開標會場,於未得標時當場出示以辦理退還押標金作業。
四、履約地點:雲林縣、彰化縣、臺中市、南投縣。
五、履約期限:本工程自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至民國109/12/31前派工之派工單工期內全部完工,或派工單之完工金額累計達契約總價98%時完工。
六、餘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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