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BIP-108-023 已截止

「銅鑼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廠第二期工程-導電度處理設施功能提昇」統包工程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公告日:108/12/31 截止日:109/0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2,119,520,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9/02/21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代碼 A.27.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義翔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25
機關代碼 A.27.1
單位名稱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聯絡人 林義翔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25
傳真號碼 (03)5790081
電子郵件信箱 first1110@si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污水處理廠增設導電度處理設施於設計需達到全期平均日處理量4,500 CMD,其中2,000 CMD 薄膜逆滲透(RO)及鹵水處理設施為後續擴充項目,該預算上限為新臺幣311,110,000元,另既有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維護期程將配合本工程施工期程予以延長或縮短,該延長預算上限為新臺幣44,450,000元,總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55,56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 壹、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目標 由於銅鑼園區現有污水處理廠無處理導電度功能,以致廢水導電度較高之產業進駐意願低,影響園區招商,為此,本局辦理「銅鑼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廠第二期工程-導電度處理設施功能提昇」統包工程,為污水處理廠增設導電度處理設施及埋設高導電度廢(污)水處理專管,以廢(污)水分流方式將高導電度廢水藉由管線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提昇廠商進駐意願,活化銅鑼園區。 貳、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指標 一、本工程完成後,預計可處理園區高導電度廢水量4,500 CMD (先期需求2,500 CMD,後續擴充2,000 CMD),處理後水質導電度≦750 μS/cm,具有回收再利用之濳力。 二、本工程完成後,預計污水處理廠操作人力約需24人,高、低導電度廢水操作成本(不含折舊)約160元/m3。 參、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即使用年限 一、預計採購期程:108年12月下旬辦理招標公告、109年3月決標。 二、開始使用日期:112年4月。 三、使用年限:土建30年、機電7~15年。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9/02/2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附加說明[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本局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及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以不超過4家為限,各成員中代表廠商基本資格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其他成員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廢(污)水處理業」。如廠商屬具備前開共同投標之4種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2)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3)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4)廢(污)水處理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廢(污)水處理業登記證。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因已將廠商經驗與實績及專業技術能力納入評選項目
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08年12月31日起至109年2月21日止。 (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 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零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押標金]1.新台幣伍仟萬元整。
開標時間及地點 109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1樓會議室
截標時間 109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5 時00分整[工期]工程之基本設計應於決標起60日內完成,工程之工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2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餘詳見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本案聯絡人]工程請洽林義翔,招標文件請洽曾佩芷電話(03)5773311# 2525(03)5773311#2522
備註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7.1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義翔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25
機關代碼
A.27.1
單位名稱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聯絡人
林義翔
聯絡電話
(03)5773311#2525
傳真號碼
(03)5790081
電子郵件信箱
first1110@sip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污水處理廠增設導電度處理設施於設計需達到全期平均日處理量4,500 CMD,其中2,000 CMD 薄膜逆滲透(RO)及鹵水處理設施為後續擴充項目,該預算上限為新臺幣311,110,000元,另既有污水處理設施操作維護期程將配合本工程施工期程予以延長或縮短,該延長預算上限為新臺幣44,450,000元,總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355,560,00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適用政府採購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巨額採購使用情形及效益分析 壹、完成採購後之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目標 由於銅鑼園區現有污水處理廠無處理導電度功能,以致廢水導電度較高之產業進駐意願低,影響園區招商,為此,本局辦理「銅鑼科學園區污水處理廠第二期工程-導電度處理設施功能提昇」統包工程,為污水處理廠增設導電度處理設施及埋設高導電度廢(污)水處理專管,以廢(污)水分流方式將高導電度廢水藉由管線輸送至污水處理廠處理,提昇廠商進駐意願,活化銅鑼園區。 貳、預期使用情形及其效益分析指標 一、本工程完成後,預計可處理園區高導電度廢水量4,500 CMD (先期需求2,500 CMD,後續擴充2,000 CMD),處理後水質導電度≦750 μS/cm,具有回收再利用之濳力。 二、本工程完成後,預計污水處理廠操作人力約需24人,高、低導電度廢水操作成本(不含折舊)約160元/m3。 參、預計採購期程、開始使用日期即使用年限 一、預計採購期程:108年12月下旬辦理招標公告、109年3月決標。 二、開始使用日期:112年4月。 三、使用年限:土建30年、機電7~15年。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2/21 17:00
開標時間
109/02/24 10:0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本局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詳附加說明[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本局一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苗栗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附加說明[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及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成員以不超過4家為限,各成員中代表廠商基本資格為「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其他成員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甲級電器承裝業」及「廢(污)水處理業」。如廠商屬具備前開共同投標之4種基本資格者,得單獨投標。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設立或登記之證明:(1)環境保護工程專業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2)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者承攬。經評鑑為第三級者為無效標,不得承攬)、營造業登記證、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3)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4)廢(污)水處理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廢(污)水處理業登記證。2.廠商納稅證明。3.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因已將廠商經驗與實績及專業技術能力納入評選項目
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08年12月31日起至109年2月21日止。 (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
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零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押標金]1.新台幣伍仟萬元整。
開標時間及地點
109年2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1樓會議室
截標時間
109年2月21日(星期五)下午5 時00分整[工期]工程之基本設計應於決標起60日內完成,工程之工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820日曆天內全部完成,餘詳見契約第7條履約期限。[本案聯絡人]工程請洽林義翔,招標文件請洽曾佩芷電話(03)5773311# 2525(03)5773311#2522
備註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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