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637,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押標金
1.新台幣伍仟萬元整。2.優良廠商:貳仟伍佰萬元(請檢附主管機關已登錄之證明文件;依其他法令評定為優良廠商,而該法令未明定需於招標文件規定或於採購法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公告者,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其押標金方適用獎勵。)3.押標金受款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工期
應於決標日起4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912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訂為:
一、本工程允許廠商單獨投標及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以不超過2家為限,各成員中代表廠商之基本資格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其他成員之基本資格為「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及「甲級電器承裝業」。單獨投標者之基本資格同共同投標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1)甲等綜合營造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攬工程手冊(依營造業法第44條評鑑為第三級之營造業者為無效標)、營造業登記證。(2)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承辦工程手冊、自來水管承裝商登記證。(3)甲級電器承裝業: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電器承裝業登記證。2.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不訂定特定資格之理由
已納入最有利標評選項目,故不另訂特殊資格。
領標方式及時間
(一)領標時間:106年11月16日起至106年11月27日止。(二)領標方式:1.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2.電子領標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以供查驗。
圖說費
1.電子領標文件費:新台幣伍拾元整。餘依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領標作業規定辦理領標費用繳交事宜。2.以上費用無論得標與否概不退還。
開標時間及地點
106年11月28日(星期二)上午10時00分於本局1樓會議室
截標時間
106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5 時00分整
本案聯絡人
工程請洽林忠烈,招標文件請洽曾佩芷電話(03)5773311# 2512(03)5773311#2522
本局檢舉受理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政風室,檢舉電話:03-5778060,檢舉信箱:ethics@sipa.gov.tw。
備註
本(第2)次招標僅部分工項數量有增減並無新增項目之情形,餘均依原招標文件辦理重行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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