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js0114@sip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為完善公共自行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之保障,隨車輛增加或延長車輛保險期間得依契約擴充,擴充金額以157,500元為上限,期間至110年12月31日止,機關得向得標廠商依原契約內容、條件與價金,辦理續約之權利。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二樓事務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一樓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自機關通知指定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24時止履約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營業項目代碼應含H501保險業並有履約能力者,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各項情形)。
2.廠商納稅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其他詳須知補充說明及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詳請參閱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親自領標:於上班時間至新竹市新安路二號本局行政大樓二樓事務科江媚慧領取(分機1238)。
2.郵購領標:請貼快遞170元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並以掛號寄至前址〈於信封上須註明所領標案名稱〉。
3.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 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及篡改。並須附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以此方式領標者,無須另付標單費50元。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郵寄者請以郵政匯票,抬頭: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疑義
:書面受理釋疑機關同招標機關
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地址:(30016)新竹市新安路2號
電話:(03)5773311
傳真:(03)5778787
檢舉電子信箱:ethics@sipa.gov.tw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