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060901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新竹科學園區簡訊美術編輯及印製委外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時新知識開發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98,264
原始預算
$ 849,996
底價金額
$ 798,264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代碼 A.27.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5773311#2226
機關代碼 A.27.1
單位名稱 投資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5773311#2226
傳真號碼 (03)5778787
電子郵件信箱 a02861@si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0/20
原公告日 106/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6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1.親自領標:於上班時間至新竹市新安路二號本局行政大樓二樓事務科,駱宣宇領取 (分機1248) 2.郵購領標:請貼快遞170元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並以掛號寄至前址。〈於信封上須註明所領標案名稱〉 (招標文件50元,請使用郵政匯票,抬頭: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3.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及篡改。並須附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以此方式領標者,無須另付標單費50元。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郵寄者請以郵政匯票,抬頭: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其他 餘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等資料
異議 請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地址:(30016)新竹市新安路2號 傳真:(03)5778787 本局檢舉電話:(03)5778060 檢舉電子信箱:ethics@sipa.gov.tw ■為配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若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標,廠商須將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 5%以上標的分包予依法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並訂立書面契約送交機關1份。如未分包予該等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廠商須繳納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5%之違約金。如有正當理由無法配合辦理,經機關同意後,得免繳違約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7.1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5773311#2226
機關代碼
A.27.1
單位名稱
投資組
機關地址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聯絡人
夏小姐
聯絡電話
(03)5773311#2226
傳真號碼
(03)5778787
電子郵件信箱
a02861@sip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公告日
106/10/20
原公告日
106/10/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5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0/25 17:00
開標時間
106/10/26 10:30
開標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00新竹市東區新安路2號 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竹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已於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故廠商(公司或商號)應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2.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條。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附加說明 1.親自領標:於上班時間至新竹市新安路二號本局行政大樓二樓事務科,駱宣宇領取 (分機1248) 2.郵購領標:請貼快遞170元郵資之大型回郵信封,並以掛號寄至前址。〈於信封上須註明所領標案名稱〉 (招標文件50元,請使用郵政匯票,抬頭: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3.電子領標: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期限前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惟不得任意複製及篡改。並須附廠商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繳交者,本局得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提出說明。若以此方式領標者,無須另付標單費50元。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郵寄者請以郵政匯票,抬頭: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其他
餘詳見本案投標須知及契約書等資料
異議
請以書面向本局提出異議 地址:(30016)新竹市新安路2號 傳真:(03)5778787 本局檢舉電話:(03)5778060 檢舉電子信箱:ethics@sipa.gov.tw ■為配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若非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得標,廠商須將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 5%以上標的分包予依法立案之身心障礙福利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並訂立書面契約送交機關1份。如未分包予該等機關、團體或庇護工場,廠商須繳納本案上述辦法所定物品及服務總價5%之違約金。如有正當理由無法配合辦理,經機關同意後,得免繳違約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科技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06號17樓、電話:02-27377601、傳真:02-27377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竹市調查站(地址:30001新竹市東區經國路三段126號;新竹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53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2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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