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5265 已決標公告

「華山、嘉義、臺南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履約管理顧問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

文化部 決標日:111/06/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旋之恆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1,900,000
原始預算
$ 12,060,360
底價金額
$ 11,9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
機關代碼 A.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5 - 管理顧問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彭啟洋
聯絡電話 (02)85126577
機關代碼 A.25
單位名稱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聯絡人 彭啟洋
聯絡電話 (02)85126577
傳真號碼 (02)89956428
電子郵件信箱 a10972@m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15
原公告日 111/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28 09:30
開標時間 111/06/28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且 二、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應附具團隊成員職業證明文件:律師(應附律師證書、律師公會會員證)、會計師(應附會計師證書、會計師公會會員證)、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或建築師等(應附相關證照);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且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且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團隊成員職業證明文件: (一)律師(應附律師證書、律師公會會員證) (二)會計師(應附會計師證書、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三)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或建築師等(應附相關證照)
更正公告 更正契約書第2條履約標的第1項採購需求及評選說明書之案名為「華山、嘉義、臺南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履約管理顧問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餘無更正。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部秘書處(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三、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投標注意事項 一、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部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8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文化部
機關代碼 A.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彭啟洋
聯絡電話
(02)85126577
機關代碼
A.25
單位名稱
文化部文創發展司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5樓
聯絡人
彭啟洋
聯絡電話
(02)85126577
傳真號碼
(02)89956428
電子郵件信箱
a10972@m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1/06/15
原公告日
111/05/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28 09:30
開標時間
111/06/28 10: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決標日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非營利事業之法人或團體);且 二、廠商或其受雇人或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其情形應附具團隊成員職業證明文件:律師(應附律師證書、律師公會會員證)、會計師(應附會計師證書、會計師公會會員證)、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或建築師等(應附相關證照);且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最近一期或前一期);且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投標廠商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且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上開廠商資格應備文件詳如本採購案投標須知第64點規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應附具團隊成員職業證明文件: (一)律師(應附律師證書、律師公會會員證) (二)會計師(應附會計師證書、會計師公會會員證) (三)土木技師、結構技師或建築師等(應附相關證照)
更正公告
更正契約書第2條履約標的第1項採購需求及評選說明書之案名為「華山、嘉義、臺南等文化創意產業園區履約管理顧問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餘無更正。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二、現場領標:請於上班時間內逕向本部秘書處(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三、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投標注意事項
一、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二、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三、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招標文件內容疑義
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於本案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前,以書面向本部請求釋疑。
附記救濟程序
廠商如認為本部就本招標文件內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自本採購案公告之次日起十日內,以書面向本部提出異議。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8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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