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機關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間1年,金額19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採購科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國內各大專校院、學術機構,均可投標。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5.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6.本計畫安排兩次時段,提供本案網站後台及行政網瀏覽,因有個資、資安等考量,每家廠商瀏覽時間限30分鐘,請廠商輪流操作瀏覽,但不得更動、拍攝任何資料;且每家廠商僅限參加一場,不得重複參加。
1.第一場:
(1)時間 : 108年1月23日(星期三) 上午10時
(上午10時至10時20分報到,須簽到,逾時不候)
(2)地點 : 本部南棟15樓藝術發展司會議室(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號南棟15樓)
2.第二場:
(1)時間 : 108年1月28日(星期一) 上午10時
(上午10時至10時20分報到,須簽到,逾時不候)
(2)地點 : 本部南棟15樓文創發展司會議室(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
號南棟15樓)
7. 本計畫需求書更新公共藝術計畫行政管理系統網址為https://publicart.moc.gov.tw/%E5%85%AC%E5%85%B1%E8%97%9D%E8%A1%93%E8%A1%8C%E6%94%BF%E6%B5%81%E7%A8%8B%E7%AE%A1%E7%90%86%E7%B3%BB%E7%B5%B1.html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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