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11168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辦公廳舍環境清潔維護暨總機服務等勞務承攬採購案

文化部 決標日:106/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皖美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920,000
原始預算
$ 6,080,000
底價金額
$ 5,9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
機關代碼 A.25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意斐
聯絡電話 (02)85126393
機關代碼 A.2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人 蘇意斐
聯絡電話 (02)85126393
傳真號碼 (02)89956428
電子郵件信箱 10227@m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保留於107年度履約期間,於新臺幣20萬元範圍內後續擴充權利。 (2)機關保留108年度,於新臺幣628萬元範圍內後續擴充權利。 (3)機關保留109年度,於新臺幣628萬元範圍內後續擴充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2/19
原公告日 106/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0 17: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或工商行號,且同時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病媒蚊防治業」及「其他工商服務業」等營業項目,均可參與投標。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5.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6.廠商如有勘查場地需要者,廠商每次與勘以3人為限;統一帶勘期日、時間: (一)新莊辦公室(集合地點為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 1.第一次: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 2.第二次: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二)南海工作坊(集合地點為臺北市南海路20號9樓) 1.第一次: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2時。 2.第二次: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 (三)徐州辦公室(集合地點為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南棟4樓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 1.第一次: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45分。 2.第二次: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3時45分。 7.修正契約書第11頁及需求說明書第13頁,配合修改等標期延長2天及投標須知、外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文化部
機關代碼 A.25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意斐
聯絡電話
(02)85126393
機關代碼
A.2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聯絡人
蘇意斐
聯絡電話
(02)85126393
傳真號碼
(02)89956428
電子郵件信箱
10227@mo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機關保留於107年度履約期間,於新臺幣20萬元範圍內後續擴充權利。 (2)機關保留108年度,於新臺幣628萬元範圍內後續擴充權利。 (3)機關保留109年度,於新臺幣628萬元範圍內後續擴充權利。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06/12/19
原公告日
106/1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2/20 17:00
開標時間
106/12/20 17:30
開標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開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外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公司或工商行號,且同時具有「建築物清潔服務業」、「病媒蚊防治業」及「其他工商服務業」等營業項目,均可參與投標。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詳如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 2.郵件索取:請自行掌控往返郵遞時間.並請自備A4以上規格信封,貼足回郵寄(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秘書處採購科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索取本標案招標文件名稱及案號等字樣。 3.請投標廠商於等標期限內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4.截止投標日或開標日為辦公日,而該日因故停止辦公,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5.其他未盡事宜另詳本案招標文件。 6.廠商如有勘查場地需要者,廠商每次與勘以3人為限;統一帶勘期日、時間: (一)新莊辦公室(集合地點為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文化部秘書處) 1.第一次: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上午10時。 2.第二次: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上午10時。 (二)南海工作坊(集合地點為臺北市南海路20號9樓) 1.第一次: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2時。 2.第二次: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2時。 (三)徐州辦公室(集合地點為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南棟4樓文化部蒙藏文化中心) 1.第一次:106年11月21日(星期二)下午3時45分。 2.第二次:106年12月6日(星期三)下午3時45分。 7.修正契約書第11頁及需求說明書第13頁,配合修改等標期延長2天及投標須知、外標封。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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