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TM11418a 已決標公告

鐵道部園區空間機能調整統包工程

國立臺灣博物館 決標日:114/11/2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大林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300,000
原始預算
$ 7,3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馮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22699#5616
機關代碼 A.25.9
單位名稱 展示企劃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聯絡人 馮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22699#5616
傳真號碼 (02)23822684
電子郵件信箱 cffeng@ntm.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提升鐵道部園區整體服務效能,促進古蹟建築之合理再利用,擬辦理旨揭統包工程以改善廳舍及食堂觀展動線並擴充場館空間,預計115年完工使用。全案工作包括現有售票服務等各空間之移設,將驗票點前移至大廳內,另將原售票服務廳改為展場等,擴充場館空間及使用效能。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博物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設計並於機關通知日起15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設計廠商:領有開業執照並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設計裝修公司(I503010或E801060) (二)符合各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施工廠商: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c.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設計廠商:領有開業執照並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設計裝修公司(I503010或E801060) a.開業證書。 b.公會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c.合格證書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2.投標廠商切結書。(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3.標單。 4.服務建議書。 5.領標電子憑據。 (五)共同投標廠商之下列投標文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共同投標協議書(詳附件)應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 2.投標書應共同具名或由代表人簽署。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分別出具。 4.資格證明文件應分別出具。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訂於114年11月4日下午3時於鐵道部園區無障礙通道入口(忠孝西路與塔城街口)售票處集合後辦理說明會及基地現勘。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9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馮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22699#5616
機關代碼
A.25.9
單位名稱
展示企劃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聯絡人
馮先生
聯絡電話
(02)23822699#5616
傳真號碼
(02)23822684
電子郵件信箱
cffeng@ntm.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10/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為提升鐵道部園區整體服務效能,促進古蹟建築之合理再利用,擬辦理旨揭統包工程以改善廳舍及食堂觀展動線並擴充場館空間,預計115年完工使用。全案工作包括現有售票服務等各空間之移設,將驗票點前移至大廳內,另將原售票服務廳改為展場等,擴充場館空間及使用效能。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11/10 17:00
開標時間
114/11/11 10: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灣博物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灣博物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完成設計並於機關通知日起150日曆天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投標廠商資格: 1.施工廠商:政府核准登記合格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設計廠商:領有開業執照並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設計裝修公司(I503010或E801060) (二)符合各資格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施工廠商: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a.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b.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c.承攬工程手冊影本。 (2)設計廠商:領有開業執照並依法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設計裝修公司(I503010或E801060) a.開業證書。 b.公會有效期限內之會員證。 c.合格證書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文件: 1.廠商信用之證明。 1.投標廠商聲明書。(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2.投標廠商切結書。(如為共同投標,應分別檢附) 3.標單。 4.服務建議書。 5.領標電子憑據。 (五)共同投標廠商之下列投標文件,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1.共同投標協議書(詳附件)應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 2.投標書應共同具名或由代表人簽署。 3.投標廠商聲明書,應分別出具。 4.資格證明文件應分別出具。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本案訂於114年11月4日下午3時於鐵道部園區無障礙通道入口(忠孝西路與塔城街口)售票處集合後辦理說明會及基地現勘。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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