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之權利,於決標後2年內、額度為400萬元,以本案「工作坊」辦理成果所提出後續可延伸發展之系列性現代性展示主題,接續進行「展覽文案撰寫暨展件徵集(至少3案)」或「策辦1檔展覽」或其他本案延伸之相關之策展規劃。執行單位須於決標後後2年內提出規劃執行之工作項目及經費,經機關審定後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設立登記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或團體。符合前述所定資格之廠商應檢附如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立案之證明(影本)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標單
7.服務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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