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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cheng@ntm.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7/02/18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館前路71號5樓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立案之室內裝修業或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一、
(一)室內裝修業:
1.公司設立登記證明。
2.室內裝修業登記證影本。
3.專業施工技術人員登記證影本(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應屬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二)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1.乙級(含)以上營造業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2.專任工程人員資格證明影本(負責人、受雇人員或從業人員之一須為建築師、土木、結構技師或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3.承攬工程手冊影本(登記證書、負責人照片、負責人印章、公司(廠)印章、專任工程人員照片、專任工程人員印章、專任工程人員簽名、變更登記、獎懲紀錄、主管機關查驗表之全部頁數,包含空白頁)。
二、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三、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廠商切結書。
七、押標金繳納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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