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5008 已決標公告

國立臺灣美術館115年語音導覽(華、台、英語版)委託製作藝文採購案

國立臺灣美術館 決標日:115/0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雅凱藝術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178,600
原始預算
$ 2,200,000
底價金額
$ 2,178,6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代碼 A.25.7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魏弘懿
聯絡電話 (04)23723552#207
機關代碼 A.25.7
單位名稱 教育推廣組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聯絡人 魏弘懿
聯絡電話 (04)23723552#207
傳真號碼 (04)23721195
電子郵件信箱 hiwei@art.ntmo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擴充之金額為440萬元,至遲得於116年12月31日前通知廠商辦 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1/05
原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5 17:1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行政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行政區服務台或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辦理,並採文化部訂頒「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經評選(廠商須簡報);評選會議時間及議價日期均另訂。 二、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為本館推廣組林小姐(04)23723552分機328、傳真(04)23721195、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三、本案於1/2修正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如下:修正三用文件契約案名及傳真號碼誤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1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臺灣美術館
機關代碼 A.25.7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魏弘懿
聯絡電話
(04)23723552#207
機關代碼
A.25.7
單位名稱
教育推廣組
機關地址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聯絡人
魏弘懿
聯絡電話
(04)23723552#207
傳真號碼
(04)23721195
電子郵件信箱
hiwei@art.ntmofa.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預估擴充之金額為440萬元,至遲得於116年12月31日前通知廠商辦 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公告日
115/01/05
原公告日
114/12/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5/01/15 17:00
開標時間
115/01/15 17:10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行政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行政區服務台或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之次日起至115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依據文化藝術採購辦法辦理,並採文化部訂頒「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經評選(廠商須簡報);評選會議時間及議價日期均另訂。 二、本案需求單位聯絡人為本館推廣組林小姐(04)23723552分機328、傳真(04)23721195、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三、本案於1/2修正招標文件,主要內容如下:修正三用文件契約案名及傳真號碼誤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灣美術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5/01/1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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