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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art.ntmof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本館行政區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本館行政區服務台或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及其應附之資格文件如下:
(1)公司行號: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
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
(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
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
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
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
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
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F113030 精密儀器批發業、F2130
40 精密儀器零售業或F113100 污染防治設備批發業 (該特定營
業項目非屬許可業務者,廠商所營事業之登記,如載明除許可
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
營業項目。)(無者免填;須具有特定營業項目方可參與投標
者,依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表所列之大類、中
類、小類或細類項目為基準),廠商得於投標前至經濟部商業
司建置之『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http://gcis.nat.gov.tw/mai
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下載列印登記資
料,納入投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共分二期履約,履約期限如下:
第一期:第一期於決標次日起至110年12月6日。
第二期:決標次日起240日曆天內。
二、如有規格疑問,請洽鄭小組,電話(04)23723552分機342、
傳真:(04)23721195、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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