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uke@art.ntmof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3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1段2號
廠商資格摘要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投標時請檢附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理貨包裝業)。
(二)特定資格文件:廠商必須具有承攬博物館、美術館藝術品國際包裝及國際運輸通關經驗,並須派員赴國外點交作品案件之經驗」,投標時並應出具前揭之相當經驗或實績證明 (廠商於投標時須一併檢附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契約條文及驗收證明相關文件,且契約金額單一案不可低於56萬元)。
(三)最近一期納稅證明。
(四)信用證明。
(五)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標價單(含詳細價目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1.本案提供電子領標可逕行自電子領標系統下載,網址http://www.geps.gov.tw/。
2.如有規格疑問,請洽謝小姐,電話(04)23723552分機318、傳真:(04)23721195、地址:臺中市西區五權西路一段2號。
3.108.6.11修正公告,修正需求規範書及其附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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