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C2025004W 已決標公告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114年度第一停車區委託經營管理」案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決標日:114/05/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竑穗興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28,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代碼 A.25.7.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宥良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1
機關代碼 A.25.7.2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聯絡人 林宥良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1
傳真號碼 (04)7294842
電子郵件信箱 ryo710405@chcse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0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委託經營期間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每年扣點次數5點以下),經機關會議審議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最多2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4/06/09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行政中心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屬收入性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行政中心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營(履約)期間:得標廠商應於本館通知開始營運日起4年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包含建置設施所需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僅須任一項符合):公司或行號登記之營業項目具「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 (二)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下載網站: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按經濟部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檢附者為無效)。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前項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7.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宥良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1
機關代碼
A.25.7.2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聯絡人
林宥良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1
傳真號碼
(04)7294842
電子郵件信箱
ryo710405@chcse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為0理由
屬收入性質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60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委託經營期間如廠商履約情形良好(每年扣點次數5點以下),經機關會議審議同意後,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條件辦理後續擴充,後續擴充期間為1年,最多2次。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6/09 09:00
開標時間
114/06/09 10:00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行政中心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屬收入性質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行政中心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經營(履約)期間:得標廠商應於本館通知開始營運日起4年期間,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不包含建置設施所需期間)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與招標標的有關者(僅須任一項符合):公司或行號登記之營業項目具「G202010停車場經營業」。 (二)投標時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下載網站:經濟部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縣市政府資訊網站查詢登記資料)(按經濟部公告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檢附者為無效)。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前項依法免稅者,應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免稅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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