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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A棟1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A棟B1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及檢附證明文件如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擇一):
1.綜合營造業(E101011 丙等(含)以上)。
(1)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綜合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2.專業營造業(E103111 登記專業工程項目須為防水工程專業營造業)。
(1)專業營造業登記證。
(2)納稅證明文件。
(3)當年度專業營造業公會會員證。
二、前項資格證明文件,投標時得以影本代替,但主辦採購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憑查驗。
附加說明
一、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二、投標廠商聲明書乙份、切結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代表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三、押標金未採線上繳納者,其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彰化市卦山路18號本館行政室出納或金融機構代號:0000022金融機構名稱及帳號:中央銀行國庫局24614002125020戶名: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四、得標廠商訂約後,契約書應依規定貼用印花稅票。印花稅票請向彰化縣稅務局開立印花稅大額憑證繳款書或自行利用地方稅網路申報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並以縣市代號『彰化縣』開立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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