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70707P 已決標公告

庫房RFID管理資訊系統建置案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決標日:106/07/1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博淵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5,000
原始預算
$ 474,000
底價金額
$ 467,600
決標折數
99.44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
機關代碼 A.25.7.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陳瑋鈴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3
機關代碼 A.25.7.2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聯絡人 陳瑋鈴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3
傳真號碼 (04)7294842
電子郵件信箱 ivy01795@chcse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5 09:00
開標時間 106/07/25 10:00
開標地點 本館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6年9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標案有關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範圍應含擬投標標的項目)。 2.納稅證明: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擇一採用即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獲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乙份。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代表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自行上網電子領標。 2.本標案僅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被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本案合格廠商於開標後10日內(正確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舉行評審作業,評審、議價及決標辦理方式詳如本案需求規格書暨評審須知、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如最符合需要廠商經議價後均無法議價成立,機關得宣布廢標或依有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電話:04-7222729、傳真:04-7294842)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5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7.2
聯絡人
陳瑋鈴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3
機關代碼
A.25.7.2
單位名稱
行政室
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
聯絡人
陳瑋鈴
聯絡電話
(04)7222729#203
傳真號碼
(04)7294842
電子郵件信箱
ivy01795@chcsec.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4,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25 09:00
開標時間
106/07/25 10:00
開標地點
本館一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B1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06年9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與本標案有關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業範圍應含擬投標標的項目)。 2.納稅證明:經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或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擇一採用即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款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獲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請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乙份。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代表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前,自行上網電子領標。 2.本標案僅由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已被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二、本案合格廠商於開標後10日內(正確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舉行評審作業,評審、議價及決標辦理方式詳如本案需求規格書暨評審須知、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如最符合需要廠商經議價後均無法議價成立,機關得宣布廢標或依有關規定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彰化生活美學館(地址: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8號、電話:04-7222729、傳真:04-7294842)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25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