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國立歷史博物館南海行政辦公室)
聯絡電話
(02)23610270#304/511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國立歷史博物館南海行政辦公室)第三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國立歷史博物館南海行政辦公室)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展期結束後15個日曆天(預估至114年11月24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1)廠商資格:國內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履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廠商納稅之證明。
■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投標廠商切結書1(正本):請充分瞭解「廠商參與政府採購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填妥廠商切結書1,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招標文件下載後,請先至ODF資源網(https://odf.tw)下載編輯ODF文件軟體開啟,以確保文件內容完整性。
2.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與需求說明書。有關招標需求內容,請洽本案承辦人:本館展覽組張小姐或謝先生,聯絡電話:02-23610270分機304/309。
3. 廠商投標前可會同本館人員於114年6月24日(二)下午勘查現場(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惟欲至實地勘查者,須於114年6月20日(五)中午12時前完成電郵報名(tin70520@nmh.gov.tw;ayao1213@nmh.gov.tw),來信須註明廠商公司名稱與出席人數(以3名為限),並至收到回函通知確認時間後當日始得出席。
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領標網址: 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pishtml/pisindex.html)。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6.機關以書面答復前條請求釋疑廠商之期限: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43條第3項規定。(機關最後釋疑之次日起算至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日數,不得少於原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未滿1日者以1日計;前述日數有不足者,截止日至少應延後至補足不足之日數。)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歷史博物館-(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電話:02-23610270、傳真:02-23931771)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