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國立歷史博物館南海行政辦公室)
聯絡電話
(02)23610270#406/503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會客室(國立歷史博物館南海行政辦公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20號9樓收發室(國立歷史博物館南海行政辦公室)
履約期限
預計112年10月01日至115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依法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得履行本採購案之法人、機構或團體。應檢附:
1、 土地所有權狀影本。
2、 土地登記第一類謄本。
3、 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
4、 使用執照影本。
5、 位置略圖(含目前使用狀況說明)。
6、 建物平面圖。
7、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工廠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營利事業登記證業已廢止免附,僅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視同無效標)。自然人需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8、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
附加說明
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1款及《機關指定地區採購房地產作業辦法》規定辦理採購,程序如下:
(一) 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勘選之對象。
(二) 經審查合格之廠商(簡稱投標廠商),應配合本案勘選委員會,於指定時間會同辦理租賃標的現場實地勘查。
(三) 本案經勘選委員會實地勘查後,輔以書面審查廠商服務建議書,進行勘選評比及適合需要之序位排序。
(四)依據適合需要之序位依據辦理議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