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國立歷史博物館徐州路臨時辦公室)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50,000,000元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續擴充第二期工程(內容詳工程補充說明書)之權利,擴充金額:新臺幣100,995,000元整,擴充期限:109年12月31日。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壹仟肆佰萬元整,若為優良營造業,押標金予以減收新臺幣柒佰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21號(國立歷史博物館徐州路臨時辦公室)
巨額工程採購之決標原則是否已於招標前提報機關成立之採購審查小組審查
是
採最低標之理由
本案為異質項目較少或差異程度較小之工程,透過異質性採購最低標方式可不降低品質且簡省公帑。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登記合格且未受停業處分之營造業法規定之甲級營造業
應附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各該業登記證
5承攬工程手冊
6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7押標金繳納憑據
8投標廠商聲明書
特定資格及應附證明文件:
1.匠師資格:大木作、細木作、彩繪(本案彩繪以漆線、清宮式彩繪為主,匠師有此方面經驗為佳)、瓦作(有宮殿式樣經驗為佳)、灰作等匠師各一名以上,並需取得擬聘用匠師同意書,另應具下列資格之ㄧ:
1)依文資法第88條第一項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指定並公告為文化資產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明錄所列之匠師者
3)曾參與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工作,並載錄於工作報告書中者
4)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2.重要分包廠商資格:需有甲級電器承裝業、甲級空調承裝業及乙級自來水承裝業,取得參與本案證明文件,另附資格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各該業登記證
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3.工地負責人資格:應設2名,1名為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1名為營造業法所訂工地主任,需取得擬專任本案證明文件。另需附證明文件:
1)中央主管機關主辦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主任講習或培訓結業證書
2)營造業法所訂工地主任執業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08年2月14日更正投標須知第34條新增為營造業法第51條所稱優良營造業,押標金予以減收金額,減收新臺幣700萬元整;第41條新增得標廠商為營造業法第51條所稱優良營造業,履約保證金予以減收金額,契約金額5%;第43條修正履約保證金繳納期限為:決標後14日內;第52條修正預付款還款保證繳納期限:決標日次日起21日內。
修正投標須知、標價清單首頁及投標外封套開截標日期及時間。
一、本案投標前請詳讀須知、契約、發包書圖、工程補充說明書、工程預算書及各項施工說明書與施工規範。
二、本案第1次公告時已於108年1月10日及1月17日開放現場探勘,預計於2月13日10時整開放現場探勘,投標廠商應親自探查測量、詳細察看地形、原建築物結構之情況等一切狀況,一經決標,不得假藉任何理由要求加價補貼。
三、本案相關文件有疑義時,由本館解釋之;本案承辦人:秘書室鄧佳鈴小姐,TEL:02-2361-0270分機502,FAX:02-2393-1771。
四、依採購法第七十六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受理單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30。
五、「部會署疑義、異議受理單位」;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
六、「部會署檢舉受理單位」: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
七、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