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07 已決標公告

國立歷史博物館106年度派遣人員勞務採購案

國立歷史博物館 決標日:105/12/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懋國際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660,000
原始預算
$ 6,713,667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志榮
聯絡電話 (02)23610270#501
機關代碼 A.25.6
單位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
聯絡人 許志榮
聯絡電話 (02)23610270#501
傳真號碼 (02)23898722
電子郵件信箱 ad0600@nm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6 12:00
開標時間 106/01/06 15:00
開標地點 本館地下一樓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2月0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人力派遣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紀錄證明。 5.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承做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公開取得機關。依採購法第七十六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30。 招標文件疑義、異議之所轄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87897549。 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 招標文件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6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6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許志榮
聯絡電話
(02)23610270#501
機關代碼
A.25.6
單位名稱
國立歷史博物館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
聯絡人
許志榮
聯絡電話
(02)23610270#501
傳真號碼
(02)23898722
電子郵件信箱
ad0600@nmh.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1/06 12:00
開標時間
106/01/06 15:00
開標地點
本館地下一樓閱覽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3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49號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2月0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人力派遣業。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紀錄證明。 5.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承做之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採購法第七十五條,受理廠商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同公開取得機關。依採購法第七十六條及第八十五條之一,受理廠商申訴(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不適用申訴制度) 或履約爭議調解(無金額限制)之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名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 電話:(02)87897530。 招標文件疑義、異議之所轄採購稽核小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三號九樓、電話:(02)87897548及傳真號碼:(02)87897549。 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 招標文件檢舉受理單位: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及傳真號碼:(02)8995-6428。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歷史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1/06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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