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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倘經本處辦理年度考核後,得標廠商履約成效良好,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期間自112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111年及112年將分別辦理年度考核,以決定是否續約),年度服務費金額以新臺幣470萬元為上限,擴充金額新臺幣940萬元整。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處1樓會議室(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處總收發(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履約期限
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兼具甲種電器承裝業及乙級以上冷凍空調工程業登記執照、公會會員證。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文件:
1.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專業廠商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請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大小印章)。
5.公會會員證。
6.電子領標憑證。
7.服務建議書1式10份。
8.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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