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德益營造有限公司 | $ 7,430,000 | WINNER | |
| 金締營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7,886,985 | +$ 456,985 |
| 方聖營造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8,367,495 | +$ 937,495 |
| 楷程營造有限公司 | 未得標 | $ 8,800,000 | +$ 1,37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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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單位名稱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 機關代碼 | A.25.5 |
| 標的分類 |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李威霖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431100#1210 |
| 機關代碼 | A.25.5 |
| 單位名稱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 機關地址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
| 聯絡人 | 李威霖先生 |
| 聯絡電話 | (02)23431100#1210 |
| 傳真號碼 | (02)23917960 |
| 電子郵件信箱 | cv012@ms.cksmh.gov.tw |
|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否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含特別預算 | 否 |
| 招標方式 | 公開招標 |
|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 否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2 |
| 招標狀態 |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
| 機關自定公告日 | 108/12/10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0元 |
| 總計 | 20元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截止投標 | 108/12/16 17:00 |
| 開標時間 | 108/12/17 10:00 |
| 開標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
| 押標金額度 | 新臺幣45萬元整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詳附加說明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 否 |
| 廠商資格摘要 | (一) 投標廠商資格: 1.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非拒絕往來廠商。 2.相關泥作匠師1人須符合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2條規定: (1)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96條第3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二) 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營造業登記證、年度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4.廠商信用證明 5.投標廠商聲明書(請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大小印章) 6.泥作匠師相關資料 7.餘詳招標文件 |
|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
| 附加說明 |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30日內提送抿石子地坪材料配比資料並完成試作,試作結果經機關審核通過後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00日內竣工。 |
|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
| 申訴受理單位 |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
| 檢舉受理單位 |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
| 截標時間 | 108/12/16 17:00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