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21 已決標公告

中正紀念堂迴廊屋頂琉璃瓦更新工程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決標日:106/1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圓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1,770,000
原始預算
$ 51,318,216
底價金額
$ 51,000,000
決標折數
81.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機關代碼 A.2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威霖
聯絡電話 (02)23431100#1210
機關代碼 A.25.5
單位名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聯絡人 李威霖
聯絡電話 (02)23431100#1210
傳真號碼 (02)23917960
電子郵件信箱 cv012@ms.cksm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17
原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22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7: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非拒絕往來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有關預付款部分請詳閱契約第5條。 2.投標廠商對PCCES電子檔經檢查確實可用後,應任選一種電子檔空白標單並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檔所附標單、空白標單(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及資源統計表),填列價格後密封於價格封內。 3.投標廠商「投標標封」內未附電子檔或列印文件者,視為無效標,不得決標予該廠商;審標時,投標廠商所送之「詳細價目表」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時,亦視為無效標。 4.「標單」除供作與電子檔對照使用外,廠商投標後其金額若有不一,則報價以此「標單」之「中文大寫」報價為準。 ※※※※※※※※※※※※※※※※※※※※※※※※※※※※※※※※※※※※※※※※※ 本次公告更正契約及權責分工表(詳招標文件) 1.契約第8條增列:廠商應於開工後30日內提送琉璃瓦材料供給無虞之相關證明文件。 2.權責分工表之工程開(施)工階段前增列規定其審核單位及相關罰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威霖
聯絡電話
(02)23431100#1210
機關代碼
A.25.5
單位名稱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聯絡人
李威霖
聯絡電話
(02)23431100#1210
傳真號碼
(02)23917960
電子郵件信箱
cv012@ms.cksmh.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6/11/17
原公告日
106/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6/11/22 17:00
開標時間
106/11/22 17: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25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54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非拒絕往來廠商。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最近一期有效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餘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有關預付款部分請詳閱契約第5條。 2.投標廠商對PCCES電子檔經檢查確實可用後,應任選一種電子檔空白標單並依公共工程招標文件增列提供標案資料作業要點規定填妥(不得使用鉛筆)本招標檔所附標單、空白標單(包含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及資源統計表),填列價格後密封於價格封內。 3.投標廠商「投標標封」內未附電子檔或列印文件者,視為無效標,不得決標予該廠商;審標時,投標廠商所送之「詳細價目表」與「資源統計表」總價不同時,亦視為無效標。 4.「標單」除供作與電子檔對照使用外,廠商投標後其金額若有不一,則報價以此「標單」之「中文大寫」報價為準。 ※※※※※※※※※※※※※※※※※※※※※※※※※※※※※※※※※※※※※※※※※ 本次公告更正契約及權責分工表(詳招標文件) 1.契約第8條增列:廠商應於開工後30日內提送琉璃瓦材料供給無虞之相關證明文件。 2.權責分工表之工程開(施)工階段前增列規定其審核單位及相關罰則。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1/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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