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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委託專業廠商執行整體空間規畫設計及專案工程施作等經驗之人員,如期如質完成常設展建置。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臨時辦公室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綜發組(110054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據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資格證明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其他業類或相關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3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5設計業」或「J6 藝文服務業」或「JB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E8建物裝修及裝潢業」等相關。
b.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期會員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共同投標規定事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
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1.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以免差異過⼤造成損失,如有需求規格及施作場地問題,上班⽇聯絡電話:(02)2758-8008,聯絡⼈:劉雪蓮(分機549)。
2.標案或招標文件相關問題,請洽:⾺康俊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2) 8712-8255
3.更正招標公告內容:異動投標須知。
(1)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誤植截標時間,修正為「投標文件須於114年8月11日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
(2)開標時間:民國114年8月12日上午10時,則無變動。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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