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0722 已決標公告

國父紀念館常設展建置統包工程

國立國父紀念館 決標日:114/08/2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御匠設計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000,000
原始預算
$ 47,0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代碼 A.25.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7 - 室內裝潢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雪蓮
聯絡電話 (02)27588008#549
機關代碼 A.25.4
單位名稱 展覽企劃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人 劉雪蓮
聯絡電話 (02)27588008#549
傳真號碼 (02)27584847
電子郵件信箱 song@yats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01
原公告日 114/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委託專業廠商執行整體空間規畫設計及專案工程施作等經驗之人員,如期如質完成常設展建置。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2 10:00
開標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臨時辦公室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綜發組(110054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本案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據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資格證明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其他業類或相關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3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5設計業」或「J6 藝文服務業」或「JB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E8建物裝修及裝潢業」等相關。 b.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期會員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共同投標規定事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 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1.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以免差異過⼤造成損失,如有需求規格及施作場地問題,上班⽇聯絡電話:(02)2758-8008,聯絡⼈:劉雪蓮(分機549)。 2.標案或招標文件相關問題,請洽:⾺康俊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2) 8712-8255 3.更正招標公告內容:異動投標須知。 (1)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誤植截標時間,修正為「投標文件須於114年8月11日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 (2)開標時間:民國114年8月12日上午10時,則無變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國父紀念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立國父紀念館
機關代碼 A.25.4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雪蓮
聯絡電話
(02)27588008#549
機關代碼
A.25.4
單位名稱
展覽企劃組
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聯絡人
劉雪蓮
聯絡電話
(02)27588008#549
傳真號碼
(02)27584847
電子郵件信箱
song@yatse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0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4/08/01
原公告日
114/07/2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委託專業廠商執行整體空間規畫設計及專案工程施作等經驗之人員,如期如質完成常設展建置。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4/08/11 17:00
開標時間
114/08/12 10:00
開標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臨時辦公室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1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綜發組(110054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本案全部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據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詳投標須知): (一)廠商資格證明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1.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綜合營造業: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2)室內裝修業: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3)其他業類或相關證明文件: a.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有經濟部編訂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I3資訊軟體服務業」或「I5設計業」或「J6 藝文服務業」或「JB 會議及展覽服務業」或「E8建物裝修及裝潢業」等相關。 b.工業或商業團體之有效期會員證明。 2. 廠商納稅證明 3. 投標廠商聲明書 (二)共同投標規定事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請廠商於領標⽇起⾄截⽌投標⽇前⼀⽇,每⽇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 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權益。 1.廠商應詳細閱覽招標文件,以免差異過⼤造成損失,如有需求規格及施作場地問題,上班⽇聯絡電話:(02)2758-8008,聯絡⼈:劉雪蓮(分機549)。 2.標案或招標文件相關問題,請洽:⾺康俊建築師事務所,電話:(02) 8712-8255 3.更正招標公告內容:異動投標須知。 (1)投標須知第八十一條誤植截標時間,修正為「投標文件須於114年8月11日17時前」,以郵遞、專人送達...。 (2)開標時間:民國114年8月12日上午10時,則無變動。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國父紀念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4/08/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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