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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臨時辦公室開標室(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國父紀念館綜合發展組(110054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景觀改造工程 (含館四周舖面及相關設備等) 驗收合格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投標廠商資格: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各款之一規定。
(1)依法開業登記建築師事務所。
(1-1)檢附建築師證書。
(1-2)檢附開業證明文件。
(1-3)開業登記隸屬縣、市之建築師公會之當年度會員證。
(2)政府立案或登記有案之合法公司且屬經濟部公司行號營業項
目及代碼為「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或代碼為
「I503010」景觀、室內設計業。
(2-1)檢附廠商設立或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之證明文件。
(2-2)當年度公會會員證明:請檢附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
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在有效期限內之證明或會員證。
(2-3)協同執行本案建築師之證明文件(如上項建築師事務所之
規定資料)。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如需勘查現場或有規範需求、招標文件等相關問題,請洽本館推廣組02-2758-8008分機612廖珮筑技士,如有招標、開標及決標等相關事宜,洽綜發組分機567賴小姐。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