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7588008分機670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jane@yatsen.gov.tw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否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3/24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3/25 14:0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開標室
領投開標:是否須繳納押標金:押標金額度
45,000元整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綜發組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內容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附加說明
一、本契約預算如經立法院刪除或刪減,機關得變更、中止或解除契約,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二、本案投標前倘有規格相關事宜,請先洽需求單位詢問,以免差異過大而招致損失。需求單位聯絡人:綜合發展組賴小姐02-2758-8008轉670,招標及領投標相關問題洽賴小姐/轉567。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國父紀念館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3-20T01:13:17+08:00
電子郵件信箱
jane@yatse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國立國父紀念館綜發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二)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內容應逐項填寫並標示投標廠商名稱、日期加蓋投標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五)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契約預算如經立法院刪除或刪減,機關得變更、中止或解除契約,並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機關得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終止或解除部分或全部契約,並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但不包括所失利益。 二、本案投標前倘有規格相關事宜,請先洽需求單位詢問,以免差異過大而招致損失。需求單位聯絡人:綜合發展組賴小姐02-2758-8008轉670,招標及領投標相關問題洽賴小姐/轉567。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國父紀念館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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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開招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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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公務車購置財物採購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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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物類491-機動車,拖車,半拖車;車輛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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