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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ng@yatse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 年1 月1日起至108 年12 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業項目有園藝服務業或得以承作關於花藝設計、花卉盆景出租批發零售業務等相關行業。
2.納稅證明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廠商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採分期付款:預計付款月份為3月、6月、9月及12月底,共4次,依實際履約數量核實付款。其各期之付款條件:廠商每次請領契約價金時,需檢附「盆花進場點驗紀錄」、施作前、中、後照片,送請機關書面審核,以作為每次辦理付款之依據。
2.本案投標前請先洽需求單位詢問規格內容及型式,以免差異過大而招致損失。需求單位聯絡人:推廣服務組林小姐02- 2758-8008轉612,招標及領投標洽轉567綜發組劉小姐。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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