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un561@yatse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0臺北市信義區仁愛路4段505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9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丙級綜合營造業以上(限於字數規定,詳如投標須知)。
■營造業承攬工程手冊。
■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營造業同業公會當年度會員證。
■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或前一期)。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規格問題請連絡太禾規劃顧問公司02-25639069、或林小組02-27588008轉612,資格問題請連絡陳先生27588008轉58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條文辦理時,需現場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1.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 8789-7554地址:臺北市松仁路3號9樓。
2.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六OOOO號信箱。
3.臺北市調查處檢舉電話:(02)2732-8888、檢舉信箱:臺北市郵政六OOOO號信箱。
4.上級機關: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512-6376,地址: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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