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094003@ncft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中心傳藝資料館會議室(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五濱路二段20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秘書室總收發(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五濱路二段201號)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翌⽇起⾄115年11⽉27⽇之期間內履⾏採購標的之供應,餘請詳招標文件。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藝文採購,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契約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或⾏號、非營利事業之法⼈或團體、國內各⼤專校院或學術機構,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
附加說明
⼀、請於截⽌收件前逕⾄⾏政院公共⼯程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電⼦憑據明細廠商可利⽤電⼦領標系統中「檢驗電⼦憑據」功能列印。)
⼆、本案公告之開標時間及地點僅為廠商投標文件審查,評選⽇期及地點確定後將另⾏通知送件審查合格廠商到場簡報。
三、截⽌收件⽇或開標⽇若遇颱風等災變,爰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及「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收件⽇(以下簡稱截標⽇)或開標⽇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本中⼼以次⼀辦公⽇之同⼀截標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辦理。
四、本案聯絡⼈︰本中⼼劇藝發展組楊⼩姐,聯絡電話︰02-8866-9600分機1629。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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