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五濱路二段201號
電子郵件信箱
n094003@ncfta.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秘書室總收發(宜蘭縣五結鄉季新村五濱路二段20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翌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餘請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立案之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國內各大專校院、學術機構,應檢附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一、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www.geps.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
二、本案公告之開標時間及地點僅為資格審查,評選日期及地點確定後將另行通知送件審查合格廠商到場簡報。
三、本案所需110年度預算尚未完成審議程序,若所需經費預算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時,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四、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若遇颱風等災變,逕依「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各機關招標公告之截止收件日(以下簡稱截標日)或開標日是否延期處理原則」規定辦理。
五、本案聯絡人︰本中心劇藝發展組連小姐,聯絡電話︰02-8866-9600#1636。
六、本案於109年11月5日(四)更正招標文件並延長等標期,更正招標文件為「外標封」、「招標須知」、「招標規範」、「資格審查表」、「契約草案」及評選委員姓名,其餘不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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