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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0606@ncfta.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一年,於107年前,本中心可視實際需求,於新臺幣250萬整(含)之擴充金額額度內,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條規定,採限制性招標,逕得洽原得標廠商議價辦理107年度「臺灣戲曲中心網站維運與功能擴充」(後續擴充)採購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起至106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餘詳招標文件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核准立案或登記之廠商、相關文化機構、營利事業公司行號等,應檢附之資料請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於截止收件前逕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網站(網址http:// 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或篡改,電子憑證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證」之功能列印。)
2.本案公告之開標時間及地點僅為資格審查,評選日期及地點確定後將另行通知送件審查合格廠商到場簡報。
3.本案需求及履約管理單位,請電本中心劇藝發展組李小姐,聯絡電話︰02-88669600分機:164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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