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923 已決標公告

高雄市歷史建築左營海軍中山堂修復及再利用工程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決標日:105/12/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東盟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97,700,000
原始預算
$ 197,884,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機關代碼 A.25.3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碧霞
聯絡電話 (03)9705815#1107
機關代碼 A.25.3
單位名稱 營運推廣組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 陳碧霞
聯絡電話 (03)9705815#1107
傳真號碼 (03)9605237
電子郵件信箱 n0606@ncft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6
原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52011394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9 17:30
開標地點 本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1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依法核准立案或登記之建築廠商、機電廠商及劇場專業設備廠商共同投標,且無不良紀錄者。 2.建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國內甲等綜合營造業,其餘詳招標文件。 3.依據<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2條、第7條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本工程採購案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6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求及履約管理單位,請逕洽本中心廖技正電話:07-582-8753轉56。 二.本案開標時若涉及(優先)比減價,未到場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比減價,由次一符合者依序遞補取得權利。 三.105年12月23日僅更正"招標資料內是否訂有底價"修正為不訂底價及招標文件延長等標期,其餘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3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碧霞
聯絡電話
(03)9705815#1107
機關代碼
A.25.3
單位名稱
營運推廣組
機關地址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
聯絡人
陳碧霞
聯絡電話
(03)9705815#1107
傳真號碼
(03)9605237
電子郵件信箱
n0606@ncfta.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5/12/26
原公告日
105/12/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適用條款
因招標作業時程需要,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核准文號
1052011394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5/12/29 17:00
開標時間
105/12/29 17:30
開標地點
本中心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00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五濱路二段201號(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總收發)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簽約日起3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1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國內依法核准立案或登記之建築廠商、機電廠商及劇場專業設備廠商共同投標,且無不良紀錄者。 2.建築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國內甲等綜合營造業,其餘詳招標文件。 3.依據<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2條、第7條及<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條規定,本工程採購案之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詳投標須知第66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一.本案需求及履約管理單位,請逕洽本中心廖技正電話:07-582-8753轉56。 二.本案開標時若涉及(優先)比減價,未到場參加開標之投標廠商,視同放棄(優先)比減價,由次一符合者依序遞補取得權利。 三.105年12月23日僅更正"招標資料內是否訂有底價"修正為不訂底價及招標文件延長等標期,其餘不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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