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108-026 已決標公告

2019年新加坡亞洲電視論壇及內容交易市場暨新加坡影匯市場展參展活動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社團法人臺灣電視劇製作產業聯合總會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450,000
原始預算
$ 7,500,000
底價金額
$ 7,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代碼 A.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4 - 市場研究及公眾意見調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柏彰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523
機關代碼 A.25.2
單位名稱 廣播電視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人 蘇柏彰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523
傳真號碼 (02)23758405
電子郵件信箱 super@ba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27 17:30
開標時間 108/06/2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團體(如公司設立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團體、財團或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經濟部98年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廠商(公司或行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或同上開期間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印章之聲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下接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鑑。聲明書中第11項與第15項,如沒有分包,項目與金額請填寫無或0。 (五)、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對本點前三款規定之證明文件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六)、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繁體中文譯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7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蘇柏彰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523
機關代碼
A.25.2
單位名稱
廣播電視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人
蘇柏彰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523
傳真號碼
(02)23758405
電子郵件信箱
super@ba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6/27 17:30
開標時間
108/06/28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8年12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領有合法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公司行號、法人、機構、團體(如公司設立登記證明、商業登記證明、團體、財團或社團法人設立登記證明。)經濟部98年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做為證明。廠商(公司或行號)得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 (二)、最近1期營業稅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或同上開期間之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得免,但必須出具蓋妥印章之聲明文件)。 (三)、廠商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絶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下接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接續廠商資格摘要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內容請逐項填寫並標示廠商名稱、日期、加蓋代表廠商及負責人印鑑。聲明書中第11項與第15項,如沒有分包,項目與金額請填寫無或0。 (五)、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對本點前三款規定之證明文件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六)、外國廠商之投標資格及應提出之資格文件,附經公證或認證之繁體中文譯本。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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