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10-029 已決標公告

111年「金音創作獎頒獎典禮暨亞洲音樂大賞系列活動」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必應創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435,000
原始預算
$ 36,500,000
底價金額
$ 36,43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代碼 A.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6 - 娛樂,文化,體育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蘊庭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06
機關代碼 A.25.2
單位名稱 流行音樂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人 李蘊庭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06
傳真號碼 (02)23758457
電子郵件信箱 tinatlee0224@ba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1年,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650萬元整(含稅)為上限。合計新臺幣7,300萬元。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一年,惟須當年廠商確實依服務建議書及各次工作會議決議事項履約、績效良好,且無違反本採購契約書(草案)第八條履約管理相關規定之情事,依本局通知期限提出次(112)一年服務建議書並經本局審查通過,始得辦理議價簽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9 17:30
開標時間 110/12/3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採購預算較高,收取履保金係為避免廠商在契約執行中違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藝文採購,使用文化部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1101012)酌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李蘊庭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06
機關代碼
A.25.2
單位名稱
流行音樂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人
李蘊庭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06
傳真號碼
(02)23758457
電子郵件信箱
tinatlee0224@ba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WTO政府採購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GPA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臺紐經濟合作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NZTEC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1年,擴充金額以新臺幣3,650萬元整(含稅)為上限。合計新臺幣7,300萬元。本採購保留後續擴充一年,惟須當年廠商確實依服務建議書及各次工作會議決議事項履約、績效良好,且無違反本採購契約書(草案)第八條履約管理相關規定之情事,依本局通知期限提出次(112)一年服務建議書並經本局審查通過,始得辦理議價簽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2/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29 17:30
開標時間
110/12/30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考量本案採購預算較高,收取履保金係為避免廠商在契約執行中違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F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屬藝文採購,使用文化部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1101012)酌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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