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105-046 已決標公告

辦理「2017年赴加拿大CMW音樂節参與演出活動」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點點點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500,000
原始預算
$ 6,600,000
底價金額
$ 6,5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機關代碼 A.25.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6 - 與管理顧問有關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昫云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25
機關代碼 A.25.2
單位名稱 流行音樂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人 王昫云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25
傳真號碼 (02)23758457
電子郵件信箱 mantall0320@ba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5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三)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四)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對本點第(三)款規定之證明文件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五)外國廠商所提之外文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繁體中文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A.25.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王昫云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25
機關代碼
A.25.2
單位名稱
流行音樂產業組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聯絡人
王昫云
聯絡電話
(02)23758368#1625
傳真號碼
(02)23758457
電子郵件信箱
mantall0320@bami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是否採用電子競價
是否為商業財物或服務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14 17:30
開標時間
105/11/15 14: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開封街一段3號 2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06年6月3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詳投標須知) (二)廠商納稅證明:(詳投標須知) (三)信用證明:(詳投標須知) (四)外國廠商依該國情形,對本點第(三)款規定之證明文件提出有困難者,得於投標文件內敘明其情或以其所具有之相當資格代之。 (五)外國廠商所提之外文資格文件須附經公證或認證之繁體中文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號、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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