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17 已決標公告

臺東縣歷史建築「綠洲山莊」(國防部綠島感訓監獄)修復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

國家人權博物館 決標日:113/05/1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林經國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360,000
原始預算
$ 10,36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1 - 建築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鴻祺
聯絡電話 (089)671095#503
機關代碼 A.25.12
單位名稱 綠管中心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聯絡人 呂鴻祺
聯絡電話 (089)671095#503
傳真號碼 (089)671288
電子郵件信箱 nhrm242@nhr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9 09:3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中心1樓大會議室(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本館綜合規劃組總收文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綠島鄉(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一般資格: 一.1. 廠商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 (1.1) 一般廠商: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類似訂有專法之廠商,應提出可合法職業之證明文件。 (1.2) 其他廠商(如法人、團體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設立證明,以及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之證明文件;公立學校免附設立證明。 (二) 價格文件 (一) 執行主持人資格: 一.1. 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之下列人員: 一.2. 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2項出具開業登記、各該會員證;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應提出證書 (二) 執行主持人經驗資格: 依照《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請於服務建議書(或另行於投標封套內)提出執行主持人所具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4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2.本案若遇特殊狀況本館得更換開標地點。 3.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呂鴻祺
聯絡電話
(089)671095#503
機關代碼
A.25.12
單位名稱
綠管中心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聯絡人
呂鴻祺
聯絡電話
(089)671095#503
傳真號碼
(089)671288
電子郵件信箱
nhrm242@nhr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3/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08 17:00
開標時間
113/04/09 09:3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中心1樓大會議室(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本館綜合規劃組總收文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東縣綠島鄉(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書第七條履約期限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一) 廠商一般資格: 一.1. 廠商登記證明或設立證明: (1.1) 一般廠商: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為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或類似訂有專法之廠商,應提出可合法職業之證明文件。 (1.2) 其他廠商(如法人、團體等):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設立證明,以及依法令規定得提供技術性服務(建築工程規劃、設計、監造)之證明文件;公立學校免附設立證明。 (二) 價格文件 (一) 執行主持人資格: 一.1. 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2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1件者之下列人員: 一.2. 開業建築師、相關執業技師,應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2項出具開業登記、各該會員證;具助理教授以上資格者,應提出證書 (二) 執行主持人經驗資格: 依照《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請於服務建議書(或另行於投標封套內)提出執行主持人所具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證明文件。
其他: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3年4月2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2.本案若遇特殊狀況本館得更換開標地點。 3.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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