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12 已決標公告

歷史建築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暨法庭整修工程

國家人權博物館 決標日:112/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晶業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136,688
原始預算
$ 25,983,187
底價金額
$ 25,336,000
決標折數
87.3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2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9 - 其他用途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柏江
聯絡電話 (02)22182438#813
機關代碼 A.25.12
單位名稱 景管中心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聯絡人 吳柏江
聯絡電話 (02)22182438#813
傳真號碼 (02)221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nhrm217@nhrm.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965,724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4 09:3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中心1樓大會議室(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家人權博物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本館綜合規劃組總收文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符合前述所定資格之廠商應檢附如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價格文件: 6.其他-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格式填寫,加註日期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7.其他-押標金繳納憑據。 8.廠商投標應備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另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 11 條規定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之證明文件: 1.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切結書(可參考投標須知切結書4)。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12月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2.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代碼 A.25.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柏江
聯絡電話
(02)22182438#813
機關代碼
A.25.12
單位名稱
景管中心
機關地址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聯絡人
吳柏江
聯絡電話
(02)22182438#813
傳真號碼
(02)22182436
電子郵件信箱
nhrm217@nhrm.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3,965,724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3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4 09:30
開標地點
本館行政中心1樓大會議室(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00萬元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家人權博物館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本館綜合規劃組總收文收)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80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基本資格:政府登記合格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符合前述所定資格之廠商應檢附如下證明文件: 1.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承攬工程手冊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廠商納稅之證明: 5.價格文件: 6.其他-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格式填寫,加註日期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7.其他-押標金繳納憑據。 8.廠商投標應備文件請詳投標須知。 另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 11 條規定工地負責人應具備資格之證明文件: 1.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2.廠商擬聘用工地負責人切結書(可參考投標須知切結書4)。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人力。
附加說明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112年12月9日前,以書面向本機關請求釋疑。 2.電子領標網址:https://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人權博物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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