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nhrm152@nhrm.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1新北市新店區復興路13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建築師事務所、學校或其他業類
(一)與招標標的有關者:
1.建築師事務所:
(1)開業證書。
(2)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專業技師事務所:
(1)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科。
(2)技師公會會員證。
3.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2)技師執業執照,科別:電機工程科。
(3)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5. J603010 音樂展演空間業: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廠商信用證明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請依格式填寫,加註日期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履約期限:
1.規劃設計工作:
(1)第一期:乙方應於決標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規劃階段應辦理之文件予甲方審查。
(2)第二期:乙方應於規劃階段應辦理之文件於甲方審查通過次日起20日曆天內,提送設計階段應辦理之文件予甲方審查。
2.乙方對監造服務工作之責任以工程開始日起,至本契約全部工程驗收合格止。
(二)本案訂於108年3月22日上午10時辦理現場說明及場勘,請踴躍參加。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