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ioking@moma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國家美術館籌備處(700臺南市中⻄區忠義路⼆段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需檢附文件:
投標廠商聲明書1份、廠商切結書1份、委託代理授權書1份、服務建議書⼀式5份(含廠商履約管理規劃⽅案及過往實績、經費概算等)。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49條辦理第一次公開徵求書面報價或企畫書,等標期⾄少為5⽇,並依同法第九⼗三之⼀條採電⼦領標得縮短3⽇,但⾄少為5⽇,爰等標期⾄少為5⽇。
2.本採購⼀律採電⼦領標,逕由政府電⼦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網站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80512。
3.截⽌投標⽇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則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評審會議⽇期與時間,將於開標後通知合格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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