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kch@moma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採購是否屬中央政府計畫型案件
是,個案計畫: gpmnetoid8280 - 重建臺灣藝術史2.0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忠義路二段1號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本案為藝文採購,採用文化部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其他檢附文件:
投標文件審查表1份、廠商切結書1份、委託代理授權書1份、服務建議書1式10份(含廠商履約管理規劃方案及過往實績、經費概算等)
附加說明
1.本案依政府採購法第⼆⼗⼆條第⼀項第九款辦理,等標期⾄少為14⽇,並
依同法第九⼗三之⼀條採電⼦領標得縮短3⽇,爰等標期⾄少為11⽇;本案
等標期訂為11⽇。
2.本採購⼀律採電⼦領標,逕由政府電⼦採購網(https://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網站相關系統操作問題,請洽免付費諮詢專線0800-080512。
3.截⽌投標⽇或開標⽇為辦公⽇,⽽該⽇因故停⽌辦公,則以其次⼀辦公⽇之同⼀截⽌收件或開標時間代之。
4.評選會議⽇期與時間,將於開標後通知合格廠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文化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42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南棟13樓、電話:02-85126376、傳真:02-8995642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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